职能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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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能职责

  

  校工会是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,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、参与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群众组织。校妇委会代表和维护全校女教职工及女大学生的合法权益。校工会与校妇委会合署办公,是学校党政联系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。主要工作职责如下:

  1.落实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工作要求,贯彻执行学校“双代会”决议部署,开展工会日常工作,全面履行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能。

  2.开展教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,组织教职工通过多种渠道依法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。

  3.落实学校党委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妇女工作的决策部署,依法维护女教职工和女大学生合法权益,搭建女教职工巾帼建功平台,开展有利于女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活动。

  4.配合学校党委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,团结、教育全校教职工在思想上、政治上、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。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,牵头组织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评选表彰。

  5.根据有关工作安排,组织劳动模范,劳动奖章,优秀教师,师德标兵,工会、妇委会工作先进个人和集体等的推荐、评选和表彰工作。

  6.做好教职工节日福利采购、发放;组织教职工健康疗养;开展送温暖工作和教职工帮扶慰问工作。

  7.指导、支持教职工文艺和体育协会加强建设,开展品位高雅、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;开办各类技艺培训班,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。

  8.指导、支持部门工会加强组织建设和“职工小家”建设;加强工会、妇委会干部队伍建设,开展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。

  9.根据财务制度要求,做好工会经费的管理、使用,管理工会的固定资产和物品。

  10.负责学校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。

  11.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