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工会、机关分工会:
我校第五届“双代会”于2017年6月召开。两年来,学校各单位人事调整变动较多,为确保“双代会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,结合工作实际,对增补第五届“双代会”代表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“双代会”代表调离学校或退休,代表资格自动终止,校内调动代表资格不变。各单位以第五届“双代会”以来代表绝对减少数为依据(校内调动到其他代表组的减少数不增补,退休或调离学校的减少数可增补),按照“减多少补多少”的原则,通过民主程序增补代表。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、工会主席应增补为“双代会”代表。
二、“双代会”代表应是学校工会会员,须具备以下条件:拥护党的领导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认真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;关心学校改革建设发展,胜任本职工作,爱岗敬业,为人师表;有主人翁责任感,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各项活动;热心为教职工服务,作风正派,办事公道;密切联系群众,能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。
三、“双代会”代表的构成应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,增补代表时,应突出教学科研人员的主体地位。其中从事一线教学、科研的专职教师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%,女教职工、青年教职工代表应占一定比例。
四、第五届“双代会”共有代表组39个,为便于工作开展,代表组组长原则上由所在单位党委(党总支)书记担任、副组长原则上由工会主席担任。在增补“双代会”代表时,各代表组可一并完成组长、副组长的调整推荐。
请各部门工会、机关分工会按照通知精神,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,认真做好第五届“双代会”代表的增补工作。有增补代表的单位请于2019年4月24日前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将增补情况报送校工会。
联系人:白立新
联系电话:85099498 13578686218
东北师范大学第五届“双代会”执委会
东北师范大学工会
2019年4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