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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关我校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申领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16-12-19 [浏览次数]:


根据《吉林省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实施意见》,结合我校具体情况,对符合申领的退休职工给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。
一、程序如下:
1、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请并填写《退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申报表》(见附件);
 2、离退休工作处和学校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审核;  
3、财务处负责统一发放至工资卡;  
4、此奖励终生只享受一次。
二、具体办理流程:
(一)申领人所备资料:
1、填写《退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申报表》(见附件)一式两份;
2、申领人身份证、退休证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复印件各一份;
3、申领人的校园一卡通号。
(二)请将以上资料准备齐全一并送至校计划生育办公室,以便审核与发放的具体办理。



附件: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申报表


         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申报表

注:1.独生子女父母离婚、再婚、丧偶的只需填写本人情况栏,并在备注栏说明。
2.退休时独生子女死亡的,无子女退休的,补发差额部分等情况,在备注栏说明。
3.此表中的领证、发证是指《独生子女证》或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。
4.此表一式两份,奖金发放单位留存一份,报单位所在区(县、市)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一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