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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表彰东北师范大学2021-2022年度“优秀女教职工”、“妇女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”“优秀女大学生”的决定

发布者:张华卉 [发表时间]:2022-12-07 [浏览次数]:

为学习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进一步激发全校女教职工和女大学生以昂扬的奋斗姿态积极践行“巾帼心向党,建功新时代”的使命,经各学院(部)、各单位选拔推荐,妇委会、工会、团委工作小组评审,纪监部门审核,校妇委会、工会、团委决定,授予教育学部等8个单位2021-2022年度“妇女工作先进单位”称号,授予王萍萍等62名同志2021-2022年度“优秀女教职工”称号,授予梁红梅等8名同志2021-2022年度“妇女工作先进个人”称号,授予肖吉帆等22名同学2021-2022年度“优秀女大学生”称号。希望全校基层妇女组织、广大女教职工、女大学生,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,踔厉奋发,勇毅前行,为学校全面发展贡献力量;受表彰的个人能够珍惜荣誉、再接再厉,努力为我校推进世界一流师范大学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。

妇委会
校工会
校团委
2022年12月7日